關於協會:
民國87年11月「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企圖結合公私雙方之力量,以民間擔任都市更新事業推動主力,引進民間豐富資金與更具效率之開發建設能力,並由政府規劃及提供公權力之協助,以為都市發展提供一套更具效能的開發模式。惟都市更新事業推動迄今成效不彰,存在公私部門之角色定位與需求效益的不同考量;涉及「都市計畫、更新規劃、建築、估價、地政、金融、信託、建築經理、營造、財稅、法律」等不同專業領域之整合事務。
鑒於老舊公寓更新重建是為臺北市都市發展的重要政策與手段,而都市更新事業實施過程中,權利人及實施者的核心課題首在「整合協調」,在保障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權益之前提下,縮減整體作業時程,以及提昇推動進度的首要關鍵,即在如何增進權利人、實施者與專業機構等各方參與者,對於法令規範、意涵與權利義務的瞭解,以及提供公開、透明、可檢驗的資訊與執行規範,俾建構互信基礎的合作平台,降低更新過程中之爭議,順利推動都市更新。
爰此,於民國102年4月20日發起成立「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結合「建築設計、都市計畫、更新規劃、不動產估價、地政、建設投資、整合開發、建築經理、財稅、法律」等都市更新領域,建構「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平台。
冀期協助參與者對於法制規範與推動實務的認知,消弭委託實施內容的認知差距,為減少都市更新推動阻力,加速都市更新推動成效,實踐都市更新條例之立法目的而努力。
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七大理念:
1.落實都市計畫,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保障參與者權益,增進公共利益。
2.聚合都市更新參與者之資源,精進都市更新法令、整合規劃技術與規範實務課題研究發展。
3.發展都市更新整合輔導技術與推廣培訓教育系統。
4.輔導促進組織及協助委託實施機制之整合推動。
5.分享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推動實務經驗。
6.接受政府及民間機構委託辦理都市更新法令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法令與整合規劃業務之宣導、育成、業務輔導與爭議協 商等等相關業務。
7.其他與宗旨相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