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召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及相鄰土地協調會須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http://uract.cpami.gov.tw/module.php?i=rule&type=B31&area=01&rid=B310110809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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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異動(108)
2019-09-27點閱率:1409
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召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及相鄰土地協調會須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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